高阳板凳龙2014年1月,云阳县“高阳板凳龙”申报成功,入选重庆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“传统舞蹈”代表性项目名录。同年9月,唐明义被命名为县级“非遗”代表性传承人。
“板凳龙”又称“梅竹灯”,是元宵传统习俗之一,起源于江浙地区,至今已有500多年历史。这种舞龙运动相传源于汉代,由“舞龙求雨”的民间活动演变而来。“高阳板凳龙”舞龙队由38人组成,其中,10人奏乐,9人舞绸带,1人舞龙宝,18人联合起舞。舞龙者分为六组,每三人为一组舞一条龙,其主要舞蹈套路有“龙出场”、“过龙身”、“变花”等,伴奏音乐为民间吹打乐,由川剧串枝莲结合本地秧歌变化而成。 唐明义老人幼时跟随重庆民间艺人学杂技,1956年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学习制作龙灯,后迷上民间艺术“板凳龙”,成为“板凳龙”的第五代传人。在继承传统“板凳龙”的基础上,唐明义还结合高阳镇关于龙的古老传说,制作并编排了融入高阳地方特色的传统舞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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